2022年4月8日,依據韓國企劃財政部第913號令,韓國繼續(xù)對原產于中國的浮法玻璃征收36.01%反傾銷稅(詳見附表),措施自2021年8月31日起生效,有效期為5年。涉案產品包括厚度超過4毫米且小于13毫米的透明浮法玻璃(Clear Float Glass)及綠色浮法玻璃(Green Glass),但不包括鍍膜玻璃(Coated Glass)、壓花玻璃(Patterned Glass)、夾絲玻璃(Wired Glass)、中空玻璃(Insulating Glass)、鋼化玻璃(Tempered Glass)、夾層玻璃(Laminated Glass)、蝕刻玻璃(Etched Glass)、低鐵玻璃(Low Iron Glass)。
2007年5月1日,韓國對原產于中國的浮法玻璃啟動反傾銷立案調查。2008年4月17日,韓國正式對中國浮法玻璃征收反傾銷稅,稅率為12.73~36.01%。2018年8月31日,韓國第三次延長涉案產品反傾銷稅的有效期至2021年8月30日。2021年12月16日,韓國貿易委員會對中國浮法玻璃作出第四次反傾銷日落復審肯定性終裁。
原標題:韓國繼續(xù)對華浮法玻璃征收反傾銷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