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6月10日消息,美國政府準備投入50億美元支持電動汽車充電樁建設,周四(6月9日)時,美國運輸部提交一份議案,為充電項目設定了最低標準和要求。
按照議案的要求,政府資助的電動汽車充電站必須使用DC Fast Chargers充電器,至少要有4個充電口,可以同時給4輛汽車充電,每個充電口必須達到或者超過150kW。還有,充電站不能只給會員使用。
拜登試圖說服國會提供更多資金促進電動汽車轉(zhuǎn)型,但拜登的努力受阻,盡管如此,在全美建設快速可靠電動汽車充電網(wǎng)對轉(zhuǎn)型仍然是極為重要的。
到了2030年,拜登希望美國新銷售的汽車有50%都是電動或者插電式混動汽車,希望全美新增50萬個充電站,但拜登并不支持在2030年之前停售燃油車。
運輸部認為,充電標準應該確保政府資助的充電網(wǎng)對用戶很友好,它是可靠的,所有美國人都能使用,可以在不同的充電企業(yè)之間實現(xiàn)互操作,擁有相似的支付系統(tǒng)、定價信息、充電速度。
還有,規(guī)定要求各方確保全美充電站在相同的軟件平臺上連通、運營,各州至少要使用聯(lián)邦資助充電口5年。電動汽車充電器要確保在97%的時間里可以正常工作,要制定一套數(shù)據(jù)標準,讓第三方App可以提供實時充電狀態(tài)信息。
原標題:美國運輸部為電動汽車充電站建設制定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