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C接手解糾紛
海潤
光伏與聯合光伏于2015年5月13日簽署了光伏電站合作協(xié)議。據協(xié)定內容,聯合光伏收購海潤光伏旗下位于新疆、河北、云南、山西、江蘇等地的17個太陽能電站,總裝機容量930MW,收購總價約為人民幣88億元。
這930MW的太陽能電站正是雙方糾紛的核心,也被稱為“930項目”。
2015年6月,聯合光伏在支付一筆預付款5億港幣,當時,還邀請銀行、投資基金、光伏企業(yè)以及媒體共同見證。
然而半年過去,在這筆收購項目推進過程中卻突生變數。1月15日晚間,聯合光伏公告稱,根據此前協(xié)議,海潤光伏必須保證框架協(xié)議內17個電站的交付條件在2015年12月10日前得以滿足,然而,海潤光伏并未按時交付。因此,聯合光伏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要求海潤退還已支付的預付款5億港幣及其累計利息,并要求海潤支付約2億港幣的違約賠償。
對此,1月9日,*ST海潤在公告中回應稱,光伏項目在實際的開發(fā)、建設過程中存在很多不確定因素(如政策落實、資金配置狀況、氣候及其他施工條件的影響以及外線并網條件等)可能導致框架協(xié)議鎖定項目無法按時完成并進行交割,因此在《預收購協(xié)議》中并未明確規(guī)定項目的具體交付時間,因此尚不存在公司需要向聯合光伏支付違約金2億元的違約情況。
就在雙方糾葛難解難分之時,第三方SPC的出現讓事件有了轉機。1月28日,*ST海潤發(fā)布公告稱,公司已與聯合光伏、全球高增長行業(yè)系列基金獨立投資組合公司(以下簡稱SPC)簽署了《轉讓契據》。此前*ST海潤與聯合光伏簽署的合作框架內容將轉讓給SPC,而此事如順利推進,聯合光伏將撤回仲裁申請,*ST海潤也將消除違約風險。
2月22日晚間,*ST海潤發(fā)布了詳細解決方案。SPC已經將前兩筆款項共計2.5億港幣交付給了聯合光伏,而海潤光伏也支付了相關仲裁費律師費共計135.82萬元。
糾紛的和平解決讓海潤光伏得以喘息,既避免了大筆的違約金,也減少了退市風險。仲裁糾紛的解決,讓*ST海潤脫星摘帽將變得明朗。
1月29日晚間,*ST海潤發(fā)布業(yè)績預告,公司預計2015年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6000萬至1.40億元,同比增長106.33%至114.77%,實現扭虧為盈,且2015年末凈資產為正。上年同期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94759.5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