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信用中國公布了對山東國電恒罡新能源有限公司的6條行政處罰決定,該單位因非法占用集體土地,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條,商河縣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對山東國電恒罡新能源有限公司做出行政處罰并罰款,罰款金額總計(jì)150.05萬元。
信用中國顯示,山東國電恒罡新能源有限公司本次受到處罰,主要涉及未經(jīng)批準(zhǔn)非法占用白橋鎮(zhèn)大呂天開村、侯維思村、喬尹魏村、河埃孫村、杏行村、高橋河溝村集體土地。公開信息顯示,山東國電恒罡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8月29日,注冊資本2000萬元,法定代表人鄭權(quán),為金風(fēng)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成員企業(yè)。2022年12月2日,山東國電恒罡新能源有限公司被商河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列入經(jīng)營異常名錄。
原標(biāo)題:非法占用集體土地,山東國電恒罡新能源有限公司被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