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日前據(jù)悉,美國太平洋天然氣和電力公司(PG&E)的標志性儲能項目可能并不順利,PG&E公司提交的4個大型儲能項目惹各方爭議。
PG&E公司申請的這四個儲能項目的容量共計567兆瓦/2270兆瓦時,這是該公司于6月底在加州公用事業(yè)委員會(CPUC)批準后推出的最大電池儲能投資項目。但是對這些儲能項目表示反對的評論可能會影響和推遲實施。
加利福尼亞州的納稅人辯護律師協(xié)會(ORA)和直接訪問客戶聯(lián)盟(DACC)已經(jīng)提出反對該項目的意見,促使加州公用事業(yè)委員會(CPUC)將審批流程延長至少120天。這些評論提出了關于是否需要批準儲能項目以及PG&E公司的提案是否符合委員會指令的問題。
最近提交的評論很少公開審查,因為他們只發(fā)送給相關各方,而沒有發(fā)布在CPUC網(wǎng)站上。
可靠性的代價
在這些評論中,ORA認為不需要建設儲能項目,因為它們的設計難以滿足新建設和計劃建設的輸電項目。ORA聲稱這些儲能項目并不符合CPUC決議(E-4909),該決議授權(quán)PG&E公司為這些儲能項目發(fā)出征求意見。
該決議旨在減輕Calpine 公司梅特卡夫能源中心(一家位于圣何塞的564兆瓦燃氣發(fā)電廠)的市場合同需求。Calpine公司告知加州獨立系統(tǒng)運行商(ISO)將不得不停止服務,主要是經(jīng)濟性不明顯,但ISO需要發(fā)電廠提供可靠性強制運行機組(RMR)合同。
在授權(quán)儲能項目的決議中,CPUC表達了對RMR合同對納稅人的影響以及RMR流程中缺乏競爭的擔憂,這可能導致市場扭曲。
加州公用事業(yè)委員會(CPUC)命令PG&E公司以合理的費用為納稅人簽訂儲能合同,并考慮成本和價值以及之前類似招標的結(jié)果。但ORA認為PG&E公司的申請并不符合CPUC的要求,因為該公司沒有提供這四個儲能項目的合理成本以及考慮梅特卡夫RMR合同成本的分析或解釋。ORA表示,PG&E公司也沒有將這四份合同與之前的儲能招標合同進行比較。
儲能項目的成本在公眾意見中得到修訂。這些評論沒有在網(wǎng)上提交,因為它們沒有提交給加州公用事業(yè)委員會(CPUC)委員會,只是將這些評論發(fā)送給相關和方。根據(jù)法律,公用事業(yè)公司必須對評論進行回應。CPUC的行業(yè)部門將收集所有意見和回復,并根據(jù)其建議準備一份決議草案。加州公用事業(yè)委員會(CPUC)然后對該決議草案進行表決。
PG&E公司發(fā)言人Paul Doherty表示,“應該拒絕這些對我們提交的儲能項目的評論,因為它們對CPUC決議的描述并不準確,并只是對決議中某些部分進行了不合理的狹義解讀。”
Doherty表示,雖然正在進行的輸電項目將減輕促使Calpine梅特卡夫發(fā)電廠簽訂RMR合同的原始容量不足,而這種沒有增加容量的解決方案是短暫的。
負載增長和高度受限資源的結(jié)合,意味著容量不足可能會在2019年到2022年的時間框架內(nèi)重新出現(xiàn)。如果梅特卡夫發(fā)電廠或South Bay-Moss Landing區(qū)域的其他燃氣發(fā)電廠威脅退役,并迫使RMR合同生效的話,則可能發(fā)生這種情況。
Doherty說,“對擬議的儲能項目的批評者試圖限制加州公用事業(yè)委員會(CPUC)確保電網(wǎng)長期可靠性的能力。”
除了成本之外,ORA的主要論點是不需要部署儲能項目。該機構(gòu)指出,在提交給CPUC的建議書中,PG&E公司表示導致Calpine RMR合同的問題是由于1400萬美元的輸電升級項目取消而造成的。
ORA還表示,“盡管CPUC解決方案將儲能項目的需求限制在2019 - 2022年的時間范圍內(nèi),但PG&E公司不恰當?shù)卦噲D支持其采購這四個儲能項目,并指出這些可能是2023年需要的儲能資源”。
ORA還辯稱,PG&E公司未能提供任何分析證明儲能項目將會采用可再生能源,因此,沒有足夠的信息來評估這些儲能項目是否會減少溫室氣體排放。
直接訪問客戶聯(lián)盟(DACC)也提出了與ORA類似的論點,認為PG&E公司在繼續(xù)征求儲能資源時并沒有遵守CPUC決議,即使這些資源不再需要,因為新的輸電升級項目將完全解決導致的缺陷,直到RMR合同將于2019年2月實施。
DACC還聲稱,“與RMR合同相比,PG&E公司沒有提供對四種儲能合同的成本和條款的任何分析。”DACC還指出,這四個儲能項目中的一個項目,也就是特斯拉公司正在建設PG&E公司擁有的182.5兆瓦/730兆瓦時的儲能項目,其年度成本與RMR合同的一年成本相當。此外,DACC指出RMR合約是短期的,而儲能合約期限為10至20年。
DACC還認為PG&E公司沒有遵循CPUC關于與CAISO就儲能項目進行磋商的指令。該文件稱,“PG&E公司沒有提供證據(jù)證明它與CAISO協(xié)調(diào)或獲得了CAISO的協(xié)議,即采購資源在提交建議書之前有效避免RMR合同。”
競爭問題
美國西部電力貿(mào)易會論壇(WPTF)和獨立能源生產(chǎn)者協(xié)會(IEPA)今年早些時候提交的意見重點關注他們認為CPUC過程中缺乏競爭的情況。
在其提交的文件中,國際能源經(jīng)濟協(xié)會(IEPA)指出加州電力市場在設計加州資源充足(RA)市場時存在更深層次的問題。目前,資源充足(RA)的框架太短(一年)并且缺乏透明度,并未解決近期(一至五年)的市場需求。國際能源經(jīng)濟協(xié)會(IEPA)還指出,PG&E公司的提案不在正常的長期采購流程之內(nèi),并建議CPUC指示PG&E公司進行新的招標,以改進其提案中確定的缺陷。
IEPA還要求CPUC指導PG&E公司使其競標選擇評估和標準更加透明。
同樣,美國西部電力貿(mào)易會論壇(WPTF)表示,“雖然CPUC的決議旨在更好地保持競爭性采購,但其臨時方法與競爭性采購不一致,而不是發(fā)布RMR合同。該決議如果得到批準,將會成為一個糟糕的先例,削弱CPUC采取全面的采購方法、資源充足性和系統(tǒng)可靠性的努力”。
WPTF表示,“CPUC的決議完全被誤導,應該被全部拒絕。指導PG&E公司僅僅因為資源充足(RA)程序被破壞而進行一次設計錯誤的招標,而無視正確和明顯的解決方案:CPUC應該解決當前RA計劃中的明顯缺陷。”
就其本身而言,DACC要求CPUC拒絕PG&E的建議函,因為它不符合委員會的決議。 ORA更進了一步。納稅人的支持者也要求CPUC否認PG&E的建議書,但該機構(gòu)還辯稱,建議書不適合此類事宜。建議書機制是針對有爭議且涉及重要政策問題的問題而建立的。但是,這四個儲能項目提出了關于其可靠性和成本影響的重要且有爭議的問題,ORA表示,如果CPUC認為有必要進一步考慮該問題應該在正式程序中進行,該程序需要征詢公眾意見。
為了保護PG&E的儲能項目,加利福尼亞儲能協(xié)會(CESA)在最近的一份文件中接受了PG&E的論點,即梅特卡夫發(fā)電廠只是當?shù)貛准颐媾R退役風險的幾家火力發(fā)電廠之一, CESA表示,這些儲能合同是比較謹慎的投資”。
CESA還稱贊PG&公司的精明策略,即利用儲能項目找到解決電力可靠性問題的有效方法,并找到滿足其規(guī)定的到2020年實現(xiàn)580 MW儲能目標的方法。
與此同時,CPUC的能源部門已暫停建議書實施的時間,以便有更多時間進行審查。ORA電力政策和規(guī)劃部門的主管Karin Hiet表示,CPUC表示可以將暫停延長180天。
Hieta表示,“關于PG&E公司的建議函,我們將看到的是能源部門的決議草案,該決議草案應該解決PG&E公司的請求和各方的抗議/回應,并有機會發(fā)表評論。”
原標題:PG&E公司提交的4個大型儲能項目惹各方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