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隆基發(fā)布了《隆基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韓華起訴公司專利侵權的進展公告》,全文如下:
2019年3月7日,針對2019年3月5日有關媒體發(fā)表的題為《韓華Q-CELLS起訴晶科隆基和REC,侵犯鈍化技術專利》(以下簡稱“韓華訴訟案件”)等文章,隆基綠能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及時披露了《關于媒體報道的澄清公告》,對涉及的專利內容、公司采用的技術方法以及對公司的影響等情況進行了公告(具體內容請詳見公司于2019年3月7日披露的公告)。
2019年3月8日,公司收到上述事項的專利權訴訟請求書及傳票并及時披露了《關于韓華起訴公司專利權的進展公告》(具體內容請詳見公司于2019年3月12日披露的公告)。
2020年4月9日,公司及相關中介機構就《中國證監(jiān)會行政許可項目審查一次反饋意見通知書》(193156號)中所列的韓華訴訟案件相關問題做出了回復,關于此案件的具體情況及對公司經營的影響請詳見公司于2020年4月9日披露的《公開發(fā)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申請文件反饋意見的回復》中的問題2。
現(xiàn)就韓華訴訟案件披露進展如下:
2020年4月11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法官發(fā)布“韓華訴隆基產品侵犯其美國專利權(專利號:US9893215號)”337調查初裁結果:初裁公司產品不侵犯韓華專利權。
公司將密切關注上述事項的進展情況并根據(jù)《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等相關法規(guī)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隆基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零二零年四月十四日
原標題:初裁隆基產品不侵犯韓華專利權丨韓華訴隆基產品侵犯其美國專利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