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以來,部分國家對太陽能光伏產(chǎn)品進口關稅政策進行調整。對我國光伏企業(yè)而言,有利亦有弊。在海外政策的影響下,國內(nèi)光伏產(chǎn)品出口又將迎來怎樣的局面?
美國
7月,美國USTR撤銷了2019年10月做出的取消雙面組件排除201關稅的決定,撤銷條款自2020年6月12日起已生效。美國聯(lián)邦貿(mào)易代表USTR表示不再堅持2019年10月取消豁免的調查結果和決定,不再對雙面組件關稅排除采取任何行動。
時間線回顧:
2018年1月23日,根據(jù)第201調查對某些太陽能產(chǎn)品的進口實施了保障措施。
2019年6月13日,根據(jù)收到的要求和評論,USTR于批準從保障措施中排除僅由雙面光伏電池組成的雙面光伏組件的要求。
2019年10月9日,USTR撤回了雙面組件的排除規(guī)定,自2019年10月28日起生效。
2019年12月5日,法院經(jīng)庭審后發(fā)布了一項初步禁令,禁止USTR撤回對保障措施中雙面組件的排除。
2020年4月,USTR要求美國國際貿(mào)易法庭解除“撤銷雙面組件排除201保障”生效的初步禁令,表示從2020年5月18日起,正式取消對雙面太陽能光伏組件的201關稅豁免。
2020年5月底,美國國際貿(mào)易法庭拒絕“USTR雙面組件撤銷排除決定”。
印度
7月18日,印度商工部發(fā)布公告,對進口光伏電池及組件(Solar Cells Whether or Not Assembled in Modules or Panels)作出第一次保障措施日落復審終裁,建議對進口光伏電池和組件征收為期一年的保障措施稅。其中,前六個月征收14.90%從價稅,后六個月征收14.50%從價稅。此次征稅適用中國、泰國及越南的涉案產(chǎn)品。
時間線回顧:
2017年12月19日,印度對進口光伏電池及組件啟動保障措施立案調查。
2018年7月16日,印度對進口光伏電池及組件保障措施案做出終裁,建議對進口光伏電池和組件產(chǎn)品征收為期兩年的保障措施稅。
2020年3月3日,印度商工部發(fā)布公告稱,應有關單位提交的申請,對進口光伏電池及組件進行第一次保障措施日落復審立案調查。
巴西
7月16日,巴西通過第70號決議,將取消包括多種光伏組件、逆變器和太陽能跟蹤器在內(nèi)的商品的進口關稅。法律將于8月1日生效。
2019年11月,巴西總統(tǒng)博爾索納羅否決了該國參眾兩院批準的一項法案,該法案免除了太陽能設備的進口稅。
歐盟
歐盟近日決定延長向來自中國的太陽能玻璃征收高達75.4%的關稅五年,并將于宣布后第二天起生效。
時間線回顧:
2014年,歐盟宣布對從中國進口的太陽能玻璃實施反傾銷、反補貼的“雙反”懲罰性關稅,稅率最高達到36.1%,為期5年。針對中國太陽能玻璃出口商課,征反傾銷稅從0.4%至36.1%間不等,反補貼稅從3.2%至17.1%不等,依個別出口商造成歐盟市場的損害程度決定。
2015年8月,歐盟提高了來自中國的光伏玻璃的關稅,從之前最高36.1%的關稅上調至最高達75.4%。
原標題:海外關稅政策變動,國內(nèi)光伏產(chǎn)品出口前景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