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網哈密供電公司黨員服務隊上門服務石城子光伏產業(yè)園弗光光伏發(fā)電廠。 通訊員 陳建軍攝
記者從新疆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獲悉:今年初,新疆組織實施2021年首批電力市場化交易,成交電量419億千瓦時,其中新能源電量達90億千瓦時,同比增長107%,規(guī)模創(chuàng)歷史新高。
2020年12月底,為加快探索市場化方式促進新能源消納,新疆出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2021年電力直接交易實施方案》,規(guī)定自2021年起解除成交電量中新能源占比不超過13%的限制,為新疆新能源市場化交易“松綁”。
解除成交電量中新能源占比不超過13%的限制,意味著客戶購買新能源電力,不再需要與火電打捆配比,可以實現全“綠”電消費。這進一步提升了新能源企業(yè)參與市場的積極性,引導更多市場主體參與新能源市場化交易。
措施落地后,今年前2個月,有16家電力客戶使用的全部是新能源,市場交易電量逾100億千瓦時,超過2020年全年新能源電量交易規(guī)模。
新疆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交易部疆內交易組織專責易炳星介紹,以前新能源作為稀缺資源,只能與火電打捆參與交易,以避免分配不均。經過“十三五”時期的快速發(fā)展,至2020年末,新疆新能源裝機3561萬千瓦、年發(fā)電量585億千瓦時,規(guī)模連續(xù)5年持續(xù)擴大。各市場主體購買新能源電量訴求日益強烈,新能源已經具備獨立參與市場化交易的條件。
數據顯示,“十三五”期間,交易中心累計組織169批次電力市場化交易,其中新能源替代交易21批次535億千瓦時,2600家各類市場主體從中受益,極大促進了新能源的發(fā)展和消納。